询价采购公告
沈航总务部综合办受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委托,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医保体检费微信收费系统开发项目(ZWCG-2021021)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量清单 |
数量 |
1 |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校医院医保体检费微信收费系统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投标供应商应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行政相关部门注册的专业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参加询价的须提供)
报名时可以提供正在合作单位的合同复印件和证明。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可分包、转包。
不接受曾与我校发生合同或合作纠纷以及可查实的与其他高校发生类似问题的合作商报名。
本项目最高限价3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三、领取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见附件),无需现场领取纸质文件。
注:1.投标文件需包含本项目报价函加盖公章、资质材料要求中的所需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文件密封,送至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正门。
2.投标文件内需注明项目负责人电话及联系方式,后续联系不到者将视为废标。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15:00(北京时间,过期不再接收)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正门门卫处(疫情期间,不允许进校,会有负责人统一去取。)
递交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上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开标时间:2021年8月25日10:00(北京时间)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报名联系人:周院长 刘老师
联系电话:89724698 15140261065
总务部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