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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意见书

【编辑:zwbbgs02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1-04 】

总务部各科室:

为加强总务部重点领域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强化内控建设,结合高校总务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和关键环节,梳理风险防控重点、排查隐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确保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文件和程序进行,现就各项工作提出如下监督意见

一、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可能产生的廉政风险点进行梳理

  1. 基建、维修绿化等大型工程项目各环节

    1.工程立项、招标环节:经费使用与管理中没有立项审批,直接招标;应招标而不招标,直接委托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不及时公开招标;招标控制价设置不合理;

    2.合同管理环节:合同条款模糊、不完善,不及时签订合同;不严格执行合同内容。

    3.施工管理环节:管理人员工程质量隐蔽工程监不到位发现的问题不处理;对材料进场验收程序把关不严;以次充好,量不足;不按程序和权限审批变更;默许实施变更造成既成事实;不及时审批变更,造成工期延误和资源浪费;擅自改变项目规模、内容、标准;通过变更为利益相关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

    4.竣工验收及送审环节:审核不严谨,未核减应扣减款项,造成资金超付;接受不具备验收条件的申请;规避工程缺陷、隐瞒未完工内容、降低验收标准;授意对不合格工程通过验收。

  2. 其它方面各环节

    1.货品、维修配件采购不按权限审批标准程序和组织公开招标。

    2.在库存管理中,存在冒领冒支,帐目不清;库存帐物不符。

    3.水电计量不到位或不准。

    4.食品、物品质量价格监管措施不到位。

    5.在外租房、档口等出租中,对网点出租价格制定、项目规划不合理。存在以谋取私利为目的,不公开透明,签订阴阳合同,虚假合同。

    6.在日常维修中,存在以谋取私利为目的,刻意夸大事实,提出不真实勘验意见。

    二、对风险防控点,完善相关各项规章管理制度,规范权力运行

    要结合梳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约束权力,规范权力运行;要严格遵循国家、地方行政部门和学校关于项目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确保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三、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各环节规范化执行程序流程

    在招标项目、合同管理、节能控制、安全管理、餐饮管理、宿舍管理、工程管理、物业管理、绿化管理基本工作领域,随时都可能产生新的风险防控点,要加强专业技术学习培训,工作中积极总结经验,主动发现、排查隐患,进一步完善控制管理过程完善各项程序流程,明确工作流程中岗位职责,用程序流程规范管理,防范化解和疏导廉政风险,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四、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各级领导干部要担负起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

    总务部各级领导干部要担负起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把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规范工作人员行为,

    运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立足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常态化教育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按章办事。

    五、加强廉政教育,严肃工作纪律;常态化教育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纪律,做到“九不准”:

    1.不准索要、收受回扣等好处。

    2.不准报销任何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3.不准接受对方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

    4.不准参加对方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5.不准要求和接受对方为自己及家属提供的各种利益。

    6.不准向对方介绍家属或亲友从事与所属部门职责范围内有关的材料设备、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7.不准向对方泄露招标标底等有关保密的内容。

    8.不准损害学校利益、徇私舞弊、为对方或他人谋取利益。

    9.不准擅自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