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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与自然语言处理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楼B401、402防静电地板项目

【编辑:zwbbgs02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2-07-14 】

询价采购公告

沈航总务部综合办受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与自然语言处理重点实验室委托,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与自然语言处理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楼B401、402防静电地板项目ZWCG-2022007)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序号

工程名称

工程量清单

1

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人工智能与自然语言处理重点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楼B401、402防静电地板项目

详见工程量清单

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投标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

2)具有完善的技术、安全、合同、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供应商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

(4)参加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具有良好信用信息的声明;

5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1.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不接受曾与我校发生不履行合同或因质量引起过合作纠纷以及可查实的与其他高校发生类似问题的合作商报名;

    6.本项目最高限价49775.00 元,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三、领取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行在网上下载询价文件(见附件),无需现场领取纸质文件。

    注:1.投标文件需包含本项目报价加盖公章、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上述文件密封,送至在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正门保卫室

    2.投标文件内需注明项目负责人电话及联系方式,后续联系不到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递交报价文件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271915:00(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正门保卫室

    递交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上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和单位公章)

    采购单位:沈阳航空航天大学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37号

    报名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024-89724698

 

                                                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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